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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水稳运输招标
作者:物资设备部 发布时间:2017/08/18 阅读次数:3021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现对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施工中所需要的水稳运输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兹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水稳运输。
2、项目位置与招标范围: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水稳运输)
招标范围:K9+045—K21+903(全长12.858KM)
招标运输数量:47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4、拒绝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议标。
8、主要注意事项:
(1)出租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一切法律、法令,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2)出租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员,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
(3)出租方必须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4)出租方应服从甲方管理,运输车驾驶员和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住入甲方水稳料场,出租方可以住入甲方提供的住宿场所(四间活动板房),但房间内空调、生活设施及出租方生活饮食等由出租方自行安排、解决。出租方住宿期间,不得蓄意闹事、打架斗殴等,不得随意的离开水稳料场,应合理的安排好时间,随时听从甲方指挥和调度。
(5)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做到机械停放有序。
(6)出租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要求及时运输水稳料,保证成品水稳料出场1.5小时之内送至施工现场,否则该车水稳料将视为废料,不予使用,出租方应承担此车水稳料经济损失。如因车辆不能及时造成停工,出租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运输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并可终止合同另外选择运输商。
(7)出租方车辆到达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撤走,否则不给结算运费;出租方车辆必须清理干净,如清理不净造成运输混合料的污染,视情节给予罚款或以成本价赔偿。
(8)运输途中浪费的成品料,出租方应以成本价赔偿。
(9)出租方私自卸料,车中成品料重量与发料单不符的,出租方按照成本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报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出租方法律责任。
(10)成品料运输车辆必须遵守道路环保要求,按业主及甲方规定路线行走,采取防撒漏措施。车辆途经305道路区已建道路时的撒漏料应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如因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走、路面污染等原因造成扣车、罚款,其责任由出租方自行解决。
(11)水稳拌合站位于标段K20+900处。
(12)水稳开始施工时中标单位必须派3名交通协管员和1名固定车辆调遣员,具体工作和注意事项如下:①拌合站大门交口需一名协管员维持交通秩序②料场内需一名协管员保证水稳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料场内与送料车发生交通堵塞③前场需要一名协管员负责维持车辆停放秩序和行车安全④水稳摊铺前需要一名固定车辆调遣员负责和项目部沟通协调车辆调遣工作与指挥车辆卸料⑤以上人员上岗疏通交通时,必须身着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并手拿指挥闪光棒⑥如发生交通堵塞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出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3)每次水稳摊铺最低20辆自卸车,每辆运输车辆运载能力最低为20T,同时调遣员必须要根据项目部要求临时增加车辆以满足运输需求
(14)合同执行后,如出租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合同内容,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没收运输投标保证金并将本出租方列入集团公司本年度的投标黑名单
(15)因环保原因,投标人应优先考虑选用的运输车符合政府的要求,每车必须按环保要求覆盖好,政府或者市容局等单位要求运输车辆进行环保整改或者罚款,整改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罚款都由出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6)出租方车辆应状况良好,手续齐全,如果因出租方未按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行驶相关手续(如:行车通行证、GPS系统等)而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产生的经济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车辆一旦发生故障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免影响甲方施工。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混合料到施工现场不能使用的,出租方应以成本价赔偿。
(17)投标人应提前到现场查看路线,综合单价中应考虑需要绕行路线,合同期间如因道路绕行,不予调整运输单价,绕行道路运输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 8 月  24 日  17 时之前,到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经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来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授权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 2017年 8 月  24日  15:00 时之前向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1311 0363 090 2211 6014 工行阜阳颍泉支行,转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备注阜南S305水稳运输投标保证金,转款后及时与张莉会计联系到账情况,开据收款凭据。电话:15255889736 。提交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应公对公转款,不支持个人转款,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11、开标时间为2017年 8 月 25 日 14:00  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部
联系人:王玉斌、李犇        
联系电话:13955876611、13485892928
日期: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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