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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水稳原材(碎石)
作者:物资设备部 发布时间:2017/06/16 阅读次数:2670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部,现对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施工中所需要的水稳原材(碎石)施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兹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水稳原材(碎石)采购
2、项目位置与招标范围: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路基水稳工程)
招标范围:碎石(10--30、10--20、5--10、石粉)
招标数量:10--30:12万吨:10--20:10万吨:5--10:8万吨、石粉:15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拒绝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议标。
8、①碎石指标要求:压碎值小于26%、针片状小于20%,含泥量小于等于2%,碎石中不应有黏土块、植物等有害物质,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石粉砂当量大于60%②如各种因素导致碎石市场价格涨跌且涨跌幅度在中标价±5%以内的,视为处在市场风险的范围,项目部将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如价格涨跌幅度超出或低于中标价5%以外,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涨跌申请。③如原材各项指标、规范有不合格的或者原材掺有其他杂质,甲方将无条件对石料进行扣重,情节严重者拒收或清场此批次的石料④如因原材因素导致生产出的水稳成品料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⑤宣布中标后,我部将同监理办和三检对中标供应商的指定料源进行考察,如考察指定料源的石料库存、生产能力或者石料的指标要求达不到甲方生产需求,我部将有权终止该供应商的石料采购合同并没收该供应商的石料投标保证金。
9、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 6 月 25 日 17 时之前,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来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授权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 2017年 6 月26 日  17  时之前向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1311 0363 090 2211 6014 工行阜阳颍泉支行,转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备注G220水稳原材(碎石)投标保证金,转款后及时与王默默会计联系到账情况,开据收款凭据。电话:2226131 。提交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转款,不支持个人转款,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11、开标时间为2017年 6 月 27日 14 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G220阜南会龙至洪河桥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玉斌、张瑞        
联系电话:13955876611、15056880800
日期:  2017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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