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受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混凝土原材料(石子和中砂)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段石子和中砂采购。
2、项目位置: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焦坡镇商品混凝土拌合站)
3、招标范围:石子(10—30mm、10—20mm、5—10mm),中砂。
4、招标数量:10--30:4520吨、10--20:5620吨、5--10:1130吨、中砂:7540吨。
5、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必须是我公司备案的合格供方名录单位。
6、拒绝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9、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议标。
10、招标材料要求:①石子指标要求:碎石(10--30、10--20、5--10)的压碎值小于20%、含泥量小于1.0%、针片状小于15%,中砂含泥量小于2.0%、细度模数2.5-3.0②每批原材进场如经试验室检验不合格的无条件退场,如因原材因素导致生产出的混凝土成品料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11、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 4 月 14 日 12:00 时之前,到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段项目经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来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授权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纳税人证明资料及材料样品。
1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 2017年 4 月17 日14::00 时之前向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1311 0363 090 2211 6014 工行阜阳颍泉支行,转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备注S305混凝土原材(石子和中砂)投标保证金,转款后及时与张莉会计联系到账情况,开据收款凭据。电话:15255889736 。提交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13、开标时间为2017年 4 月 17 日 14:00 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玉斌、李犇
联系电话:13955876611、13485892928
日期: 2017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