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受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所需塑钢缠绕管施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塑钢缠绕管采购
2、项目位置与招标范围: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项目位置:K11+582-K13+170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必须是到我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备案的合格供方名录单位。
4、拒绝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改为现场议标。
8、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 3 月 5 日 12:00 时之前,到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经理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来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授权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 2017 年 3 月 7 日 12:00 时之前向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1311 0363 090 2211 6014 工行阜阳颍泉支行,转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备注阜南305土方投标保证金,转款后及时与张莉会计联系到账情况,开据收款凭据。电话:15255889736。提交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核验交纳凭证。
10、开标时间为2017年 3 月 7 日 15:00 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305省道阜阳王店至阜南长安段改建工程02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玉斌、李犇
联系电话:13955876611、13485892928
日期: 2017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