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受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工程项目水稳成品料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我公司承担的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工期紧,水稳材料用量大,预计2 月下旬将进行水泥稳定粒料基层的施工,需一定数量的运输车辆,为保证该工程顺利实施,经项目部会议研究决定,对车辆运输商进行邀请招标,通过招标确定1家车辆运输商。
1、招标项目: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水稳成品料运输
2、项目位置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
招标范围:水稳成品料运输(平均运距为20km,运输总量约20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4、拒绝列入公司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改为议标谈判。
8、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2月4日17:00之前,到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部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来时请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授权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开标现场核验缴款凭证。
10、开标时间为 2015年2月5 日上午9:30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1、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调遣,未按施工现场要求倒料的,将对车辆运输商一定的经济处罚。
12、付款条件:所有车辆运输费用待交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后结清,车辆运输商不得要求提前付款。
13、评标标准: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各车辆运输商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价格较低且不高于标底价的优先。
14、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2月 4 日 前向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311 0363 090 2211 6014 工商银行阜阳颍泉支行)提交壹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15、开标时间:2016 年 2 月 5 日上午9:30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6、开标地点: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发出通知到开标应具有2天以上的时间;投标书送达时间不得迟于开标时间点,未按统一投标书文本、未按时送达和未密封三种情况均视为废标;投标书中支付比例和每期结算数量由投标人填写。
招标人:S305线颍东段路面改善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王玉斌、 施灿阳
联系电话:13955876611、13665589794
日期:2016年 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