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李超、安全部部长苗玉磊参加了阜阳市经开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院内一楼党群活动中心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主体宣讲培训会。
宣讲会上,桑辰律师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条文共三大方面的五处修改做了专题授课,结合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重点解读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数据信息”、“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高危生产作业活动”等多发易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及刑事责任追究规定。参会人员通过此次学习培训深受教育和启发,对安全生产刑事法律风险有了全新的认知,拧紧了安全生产思想“阀门”。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依法治企工作,把法制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接下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推进普法基础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依法健康高质量发展。
《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安全生产内容普法宣讲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