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公司“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安排,2020年4月28日上午,集团公司在三楼会议室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集团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各项目经理参加。
通过此次学习,强化了“以案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的警示目的。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思想受到了洗礼,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以后集团公司进一步激励全体党员、干部、员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推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大美阜阳建设提供坚强保障。